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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公示送达2023年第2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公示送达2023年第2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第2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本次抽查涉及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等多个领域。现将抽查结果及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共抽查了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材料、农业生产物资等XX大类XXX种产品,总计XXX批次样品。抽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吉林省地方标准进行,检验项目覆盖了产品的安全性能、关键质量指标及标识标注等内容。

二、检验结果概况

经相关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本次抽查的XXX批次产品中,合格XXX批次,不合格XXX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XX.X%。

其中,消费品领域抽查了XXX批次,合格XXX批次;工业生产资料领域抽查了XXX批次,合格XXX批次;农业生产资料领域抽查了XXX批次,合格XXX批次。

三、主要不合格项目及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部分产品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或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2. 关键质量特性不达标:部分产品在耐用性、功能性、有效成分含量等关键质量指标上未达到明示标准或相关标准要求,影响产品正常使用效果。
  3. 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部分产品存在未标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信息不全、执行标准标注错误或未标注等问题,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标识管理规定。

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成相关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处理,并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消费提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注意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品牌,仔细查看产品标识、合格证明等信息,并保留好购物凭证。如发现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五、后续工作安排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将持续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加大抽查力度和覆盖面,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通告中涉及的具体不合格产品名单及详细信息,可登录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官方网站查询。

特此通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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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4 20:42:02